我在北京租的房子,合同是从2010年3月2号签到2010年8月10号,今天到期,我去中介退房,他们要我交齐水电煤气费并把单据拿去,可是我的房子是合租,6户人一起,都是到8月10号到期,但是其他好多人都不声不响的走了连押金也不要了,水电费什么的想要找他们平摊也找不到人,电费查到是从2009年8月份(我还没入住时)一直没交到现在... 展开
我在北京租的房子,合同是从2010年3月2号签到2010年8月10号,今天到期,我去中介退房,他们要我交齐水电煤气费并把单据拿去,可是我的房子是合租,6户人一起,都是到8月10号到期,但是其他好多人都不声不响的走了连押金也不要了,水电费什么的想要找他们平摊也找不到人,电费查到是从2009年8月份(我还没入住时)一直没交到现在,高达1600元,我的合同上当时也没有记录电表数字。其他人既然都走了,我总不能一个人把水电煤气费全都交齐吧,而且看起来那个中介根本就不想把押金退给我,我就想算了什么都不要了直接走人,就我们6户人每人1300的押金够他们交水电费了。而且从我入住到合同到期为止我一共住了5个月零几天,我却交了六个月的房租,多余的房租我也不要了。我想问一下,这样子直接从屋子里搬出走人什么都不要可以吗?有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不用把合同交给他们可以吗?我这样直接走人中介会不会再找我什么麻烦?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