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其他答案
私房被“经租”和被“收归国有”,是在本质上不同的法律概念,经租一词产生于1956年,业主仍然有产权,只不过到了文革才被迫上缴产权证(否则。。),“收归国有”则是文革后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一纸规定,而业主与国家之间迄今为止没有履行任何产权转移的法律手续!在房管部门的档案中,也没有产权转移的纪录!私房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变成了公房。经租房问题实际上是 展开
2007-06-23 03: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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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的解答是对的。你了解一下经租房的政策就知道了。 1956年,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中规定:“对城市私有房屋通过采用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他们的所有制。”随后全国许多城市都产生了大批的“经租户”,北京大约有24万户,上海也不少于20万户。 19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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