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政府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1.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比如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可依法收回。2.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政府有权收回。3.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政府可收回。4.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相关土地政府有权收回。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需遵循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听 展开
2025-10-24 16: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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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收回问题需要从法律和政策两个层面来看。根据相关规定,政府确实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常见的收回情形包括公共利益需要、土地闲置满两年未开发、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等。若是因公共利益收回,政府会给予合理补偿,补偿标准通常参考市场评估价。对于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已成共识,但具体细则还在完善中。若是商业或工业用地到期,目前政策倾向于有偿续期。建议遇到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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