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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房陪读发现33年前用的课桌,退租时房东以家具老旧损坏为由拒绝退还押金,这种情况押金不退是否合理?

ask2837229267|2025-07-17 01: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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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89954901

对于男子租房陪读发现33年前课桌,退租时房东以家具老旧损坏为由拒绝退还押金的情况,押金不退并不完全合理。虽然家具老旧可能存在一定的损耗,但如果是自然老化而非人为破坏,房东不能以此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应检查租赁合同中关于押金退还的具体条款,若合同未明确规定家具损耗情况,则应遵循公平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维护。因此,不能单方面以家具老旧损坏为由拒绝退还 展开
2025-07-17 05: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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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914742643

这种情况需要结合租赁合同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家具损坏需扣除押金,房东需证明课桌损坏与租客使用存在直接因果关系。33年前的课桌本身存在自然老化问题,若租客正常使用未造成人为损坏,房东以老旧为由拒退押金缺乏合理性。根据相关规定,押金主要用于保障房屋及附属设施无故意损坏,房东不能将物品自然损耗转嫁给租客。建议租客要求房东提供购买凭证或维修记录,证明课桌价值及损坏责任归属。若协商无果,可 展开
2025-07-17 02: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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