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我租了个房子,现在我要退房,房东却以“不足三个月”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大伙给出个点子啊。
附注:一、本人有房东开具的发票;二、租房的时候她没说“不足三月,押金不予退还”一事,但她人为地在发票上加了这一句话。法治社会,我希望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此事,请大家帮帮忙,若涉及法律,希望大家能附加相关法律条文,星星先谢谢大家了。
其他答案
你和同期多长时间 是不是一年 房子没有到期你想退房 那押金不退是很正常的 那你就转租 转租找到下一客户与房东签合同 你与房东合同解除 押金和剩余房租他不得不推你 如果你找到下一客户房东不退押金 你就起诉他 !
2010-10-08 20: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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