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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出钱买房写妻子名字,现在要离婚房产怎么分?

婚前我全额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妻子名下,现在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这种情况房产算共同财产吗?我能要回房子吗?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来证明购房款是我出的?
ask4413356208|2025-05-22 10: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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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738626908

婚前由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和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实际出资方若能提供完整的出资证明(如银行流水、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可以主张债权关系或要求适当补偿。若婚后共同还贷或对房屋有增值贡献,非登记方可以就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主张权益。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结合购房背景、双方经济往来、婚姻存续期 展开
2025-05-22 23: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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