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法院能执行配偶名下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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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执行配偶名下的房产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关键在于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即便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法院也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并执行房产。若债务纯属个人债务,且配偶能证明房产系其个人财产购买,比如用婚前个人存款全款购置,法院则可能不予执行。对于房产性质的认定,通常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视为共同 展开
2025-03-27 06: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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