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送小三的房产还能追回吗?
如果配偶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赠送给第三者,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为"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311条规定,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财产所有权。但如果你能证明对方是恶意取得,比如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返还房产。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其他答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对共同财产权益的侵害。根据相关规定,受赠方在明知或应知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接受赠与,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因此,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该房产。但是,具体能否追回房产,还需考虑赠与行为的性质、受赠方是否善意等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 展开
2025-03-26 03:52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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