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如属等额转让,按如下情况区别处理: (1)如果你单位属于“查账征收”方式交所得税的,那么只要办妥了投资人变更就可以了; (2)如果你单位属于“定期定额”方式交所得税的,首先定期定额的金额,合伙人按各人投资比例分担。中途有一位投资人变更了,他应负担他走之前一段时间的税,如5月份变更,那么他负责交1--5月份的所得税,其余6--12月份的由接收人负担.不变的那位投资人,还是负担他原来按比例应负担的 展开
2010-07-31 05: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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