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供销社职工,属于县供销社管理,(属称县社)县社管理各乡镇油棉厂,这是不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我是原供销社职工,属于县供销社管理,(属称县社)县社管理各乡镇油棉厂,乡镇供销社,油棉厂土地使用性质是工业用地,供销社土地使用性质是商业用地属于鸡集体土地,2019年不知道什么原因县社把供销社土地性质改为工业用地属于油棉厂的土地证了变为国有证了,供销社通过集资把盖上楼通过租赁合同,到期还不上集资款的形式卖给社外人员了,这是不... 展开
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原供销社职工属于县供销社管理,县社管理各乡镇油棉厂并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我国土地制度下,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属于国有资产。因此,县社管理油棉厂并不会对国有资产造成流失。在土地使用方面,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给个人或单位,形成土地租赁关系。租赁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办理土地证并签订租房合同。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的使用需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管理规 展开
2024-09-10 02:4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