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自己建的一套房子,是划拨地建的,当时建房是给了两人的补助,房产证也是两个人的还有这种说法的吗?
我老家自己建的一套房子,是划拨地建的,当时建房是给了两人的补助,房产证也是两个人的,现在我家想把它卖了,土地转让费也交、准备上房子税时,冒出来叫我们要把4个人的名字写上,才能办理,我觉得是不是有点不合理啊,说这是什么家庭房,还有这种说法的吗?
其他答案
首先,建议您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确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实际所有权人是否一致。如果一致,且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共有人要求加入,那么强制要求登记四人名字的做法可能并不合理。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尝试与提出要求的一方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024-09-01 10: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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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在一些地区,对于特定性质的房产,如您所提到的划拨地建房,可能存在关于产权共有人的具体规定。 要求写上 4 个人的名字可能是基于对家庭房产权益的综合考虑,以确保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但具体是否合理,还需要参考当地的房产政策和法律法规。 您可以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详细的政策依据和解释,了解这种要求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如果您对相关决定仍有异议,可以进一 展开
根据相关规定,划拨地建房属于国家土地划拨政策下的一种方式,建房补助通常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资金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建成后的房产证确实可能会登记两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多人共同建房、共同享有房产权益的情形下。因此,您老家自己建的这套房子,如果当初建房时给了两人的补助,房产证上登记两个人的情况是存在的。这种情况下,两人共同持有房产证,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需要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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