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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予公证后未支付购房款,过户合同有效吗?

如果先进行了房屋赠予公证,再签署买卖合同过户,但实际未支付购房款,这种过户合同是否有效呢?
ask8171025007|2024-05-28 11: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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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871773220

房屋赠予公证后未支付购房款,过户合同仍然有效。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予公证是一种证明赠与意愿的公证行为,而购房款的支付属于另一独立合同的约定。在房屋赠予公证生效后,受赠人未支付购房款并不影响赠与公证的效力。赠与公证一旦成立,赠与人即无权再收回赠与的房屋,因此过户合同仍然有效,受赠人可以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然,如果出现支付购房款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2024-05-29 05:22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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