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协议要指出受赠人只有尽到义务才能获赠 我是一名退休老工人,无儿无女,与老伴相依为命。我与老伴的身体都不是很好,邻居对我们都非常照顾,尤其是我原来的徒弟肖某夫妇,对我们老两口的生活更是关心有加,经常利用周末的时间到家里来帮我们打扫卫生,做些可口的饭菜,让我们老两口感到很是温暖。3年前,老伴走了,他俩还是一如继往地照顾我。 我决定将自己的一间房赠与肖某夫妇,自己只保留居住权。2年前,我们双方 展开
律师提醒:协议要指出受赠人只有尽到义务才能获赠 我是一名退休老工人,无儿无女,与老伴相依为命。我与老伴的身体都不是很好,邻居对我们都非常照顾,尤其是我原来的徒弟肖某夫妇,对我们老两口的生活更是关心有加,经常利用周末的时间到家里来帮我们打扫卫生,做些可口的饭菜,让我们老两口感到很是温暖。3年前,老伴走了,他俩还是一如继往地照顾我。 我决定将自己的一间房赠与肖某夫妇,自己只保留居住权。2年前,我们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之后我们对协议进行了公证。但由于我身体行动不便,再加之肖某工作较忙,所以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不料,在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后,肖某夫妇到我这里来的渐渐少了,一开始说是工作忙,后来说家里事多,再后来干脆连过年过节都很难看到他们的身影。最近大半年来,肖某夫妇连个电话都没有打来过,对我已经不闻不问,我更是伤心至极。请问现在我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协议?石大爷 记者就此采访了“148”工作人员及律师。 门头沟司法局“148”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个赠与协议可以撤销。 根据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可见,对赠与的公证只是完成赠与行为的一部分。本案当事人未按该细则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其赠与行为尚未完成,赠与合同未成立,自然无所谓赠与的撤销了。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有关房屋赠与的公证,在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李肖霖律师说,针对孤寡老人无人照顾,但又要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像石大爷那样的情形出现,可以与受赠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进行公证,即受赠人只有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才能获得受赠的财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