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子
是第三手房子,房产证还是第一个人的,前两个人也没过户 打的协议 都是第一个人的房产证 政府不给过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是不是该和现在卖房子的人打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其他答案
这样的房子我建议你还是不要买把。。。。何必呢?万一出了纠纷,吃亏的只会是你这方,房子还是别人的名字,你就把10%给人家了,那万一这一年期间有政策变动导致交易不了的话怎么办?说句难听的,我是业主的话,我就死都不还你钱,我说钱用完了,你能拿我怎么样????兄弟,买房就应该买个安心。。。知道不。。。不要去贪这点便宜。。。。如果没事能顺利过户那是当然好,万一出了新政策或是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比如说地震或是火 展开
2014-01-25 10:00
来自北京市
赞(1)点赞赞(1)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