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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产证办

王女士与李先生离婚时协议已明确李先生名下的一套动迁安置房归王女士所有,后王女士与周先生再婚,周先生名下有三套动迁安置房,问:1.现王女士要去办理与前夫离婚时所得的安置房房产证,产权归她一人所有,办理时周先生必须一起去吗?2.若王女士将离婚时所得的安置房赠与她和前夫李先生所生的女儿,办理此房产证时周先生必须一起去吗?3.若王女... 展开
MwddLJXURRppbFlIy|2012-07-12 23: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胡蝶印

1 视户表情况而定 如果产证主权人 只有李女士一人 动迁办户表无其他家属 则不需要周陪同办理2 和周先生不搭界,只要还没和周领结婚证 都可以正常办理 赠与手续 父母给子女的房子属于赠与3 拆迁时 应该是按照户表 每人30平米来分的 如果当时拆迁 周和王 还没领证 则搭界 如果二者婚后才拆的 女方户口进入男方 才能享受到拆迁安置 4 不知道您是哪个拆迁办的 建议您咨询拆迁办 有问题您可以问我 苏州市 展开
2012-07-13 00: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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