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买卖无效的情况,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一、买卖合同标的实际价值,即履约前宅基地的价值;二、因买卖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中介费、律师费、咨询费等;三、因买卖而发生的合理损失,如已付出的定金、购买费用等。如果买卖宅基地无效,被告仍然应当向原告赔偿上述损失,同时,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023-08-15 09: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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