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 展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没有限制被拆迁户得到的补偿款按家庭成员,其中包括子女在内的按户分。也没有限制产权调换房屋按子女分户享受,只有面积为标准,差额互找。国家这一块名曰产权,其实是资本思想。公平买卖,不言其他。子女分户由申请派出所,不归拆迁办管,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子女可以分户,但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与子女可以分户应该没有关系。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