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的两个问题,请教法务高人
1.房产证产权人过世,其子租赁给承租方,其父亲出具租赁委托书给儿子,现在承租方要求出具死者证明,这种证明可以去哪里办理?是否必须开具此证明。2.房屋租金10000/半年,合同必须写明月租金,除以6等于1666,除不尽,合同是否可以写为1666.7,对双方有何影响?求专业人才,求专业解答~解我困扰~我的大问题你的小问题~
其他答案
房屋产权人已经过世,虽然儿子和父亲都有继承权,但是并不表明这套房子他们就已经取得啦所有权,他们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以后才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他们也没有出租这套房子的权利,因为这样会侵犯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即使继承人只有他们2个,他们也必须要履行法律手续。 如果是自然死亡,死亡证明可以去公安局开具,如果是在医院病逝,死亡证明由医院开具。如果手续办好,房屋租金10000/半年,合同必须写明月租 展开
2010-07-16 18:18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