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请高人解答
我在去年出租居住房屋,出租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合同在乙方(承租方)处写的是单位名字,下面有一项授权代表人,在此处填写的是承租人姓名,但是在合同最后的签章处没有盖单位公章,只有授权代表人签字。合同履行了不到一年,现在乙方违约,我想请问一下,此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非常感谢!
其他答案
驳回起诉,原告败诉。理由:1、集体土地建房是没有产权证的,这是国家政策,不是房主的过失,张某租赁房屋时应该知道这一点。2、张某租赁房屋的目的并没有在租赁合同中协议体现,协议中没有相关条款要求房主提供产权证,产权证也不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必要条件。所以张某基于某些特殊目的的使用是自己单独的行为,与被告无关,被告在这个租赁合同关系中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义务。
2012-01-30 17: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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