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为贯彻落实《省转移接续办法》,我市出台《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且已经于2022年11月30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通知》第三点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认本市为退休后待遇享受 展开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为贯彻落实《省转移接续办法》,我市出台《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且已经于2022年11月30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通知》第三点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认本市为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至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但缴费年限不符合本通知第二点规定的,可以由其本人按下列规定继续缴费:(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停止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并缴纳医疗保险费至符合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满10年。(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停止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的,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并缴纳医疗保险费至符合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通知》第四点规定:“本通知第三点规定的参保人选定医疗保险形式后,自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变更一次选定的医疗保险形式。”;《通知》第五点第二款规定:“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一档在职职工用人单位费率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建议您结合政策法规、缴费年限和自身实际综合考虑,合理选择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档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