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退休人员补缴医保的计费办法是按什么政策执行?
我2023年1月办理了退休,因为医保年限不够,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第八条规定,“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按其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的11.5%按月缴费”,但现在缴费标准怎么改为“缴费标准: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的 6.2%按月征收”请问这是根据什么政策?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工作人员已告知参保人改革是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自上而下实行,在医保局官网2022年11月30日也有《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制度依据、缴费基数等都有明确说明。并就参保人的其他问题进行了答复。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3-02-20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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