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八条规定,“非在职人员按下列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疗 展开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八条规定,“非在职人员按下列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因此,深圳户籍的新生儿,在入深户之日起30天以内凭婴幼儿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从其出生之月起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非深圳户籍的少年儿童,如需在我市参保的,需在我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对于非深圳户籍的新生儿,建议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