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经系统查询,该参保人为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本次费用总金额为12520.77元,其中住院起付线1000元,自费部分812.49元,基金支付金额5996.64元。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五条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 展开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经系统查询,该参保人为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本次费用总金额为12520.77元,其中住院起付线1000元,自费部分812.49元,基金支付金额5996.64元。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五条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第五十六条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按规定在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第六十六条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现已向咨询人解释深圳市基本医疗三档市外就医报销规则。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