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二)、(五)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登记,且申请人最近一次成功申 展开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二)、(五)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登记,且申请人最近一次成功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时间在本细则生效之日前,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二)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于2016年7月31日前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三)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的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或者仅有1个纯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申请人最近一次成功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时间在本细则生效之日前,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感谢您对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