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业主生活>其他> 问题详情

小汽车指标更新咨询

近日,在深圳市交通警察局的指导下已完成国I标准的小汽车注销,阅《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1号后,知悉须在6个月内在贵委申请指标;但有4S店工作人员告知,必须在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更新指标,否则即使办结注销汽车事项获得了办理流水号亦不会获得指标,请问此说法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 展开
ask9345207032|2018-12-21 07: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759766333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到我委道交中心小汽车调控组进行处理,现答复如下:2018年12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注销登记、转移登记、转移迁出、变更迁出后,拿到了车管所出具的回执,可以在6个月内申请更新。第三十三条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展开
2018-12-28 14:5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