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跨省原政府单位与现国企单位社保连续?
本人是外省政府单位2020年1月辞职后入职深圳市国企,原单位所在地政策规定2017年10月之前的社保按政策无需缴纳,视同已缴。请问我在深后2017年10月前社保该如保处理?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6日15:05分通过致电留言人,已告知机关养老转企业养老申请条件,其表示知悉。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2-12-06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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