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深圳市肆专科技有限公司未给我缴纳公积金
问题陈述 1. 今年4月起就职于该公司,此时身份为未毕业生。 2. 今年6月底,公司收到我提交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3. 从七月起,到辞职的11月,公司未给我缴纳公积金。 4. 从七月起,到辞职的11月,也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保 我想问,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缴纳应有的公积金吗?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可 展开
2022-12-09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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