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一、我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2022年7月至9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缓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自2022年10月底起每月进行一次性批量扣款,缓缴单位最迟于2023年3月底前补 展开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一、我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2022年7月至9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缓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自2022年10月底起每月进行一次性批量扣款,缓缴单位最迟于2023年3月底前补齐,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缓缴单位的职工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刷医保电子凭证或金融社保卡记账,个人权益记录不受影响。二、提前补齐缓缴费用的操作方式: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在业务申报里,选择单位缴费管理模块,点击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如需为个别职工缴费,可选择单位为个别职工缴费),申报时选择“提前结清缓缴社保费”即可完成提前补齐缓缴费用。注意:提前补齐缓缴费用的操作是每个月都要操作一次。三、2022年10月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恢复正常应缴。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