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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规定: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2022-02-17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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