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可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的更新指标申请,指标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审核不予通过。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 展开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可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的更新指标申请,指标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审核不予通过。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申请更新指标的单位,登记地址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状态为正常,无欠税,纳税状态正常;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者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登记证书,且活动状态正常。资料清单: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身份证,3、车辆受理回执(车管所出具),4、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5、单位小汽车更新指标申请表。三、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即时)。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提出申请。2.审核(7天)。审核:单位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给各部门进行审核,承诺7个工作日内出审核结果。3.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查询结果。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核查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复核结果出具指标证明文件。4.领取指标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领取指标证明文件。感谢您对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