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年报时间:2019年7月1日起,商事主体应严格按照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不包含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归属海关管理企业、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不实施滚动年报,年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简称为“滚动年报时间”)报送 展开
2021-06-25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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