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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自由职工者不在公积金缴存范围,无法缴存公积金。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45咨询。
2019-06-24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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