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缴存转为灵活缴存为何账户余额不能合并计算?
2021年3月开始到2022年10开始自愿缴存,10月份可贷额度为60w,11月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可贷额度变为13w!账户余额为何不能合并计算?如果12月转为公司会否又单独用单位子账户余额来计算可贷额度?还是用公积金总账户余额来计算可贷额度?!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转为灵活账户后,计算公式需执行灵活就业贷款政策,公式如下:可贷额度=日均缴存余额×8×缴存系数;缴存累计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缴存系数为1;缴存累计满36个月未满60个月,缴存系数为1.5;缴存累计满60个月的,缴存系数为2.5;上述公式中日均缴存余额为最后一次缴存前60个月的日均缴存余额,缴存时间不足60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时间分别计算 展开
2022-11-17 14: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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