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疫情期间公积金补缴

2020年7月因疫情原因,公司裁员,2020年12月入职新公司后继续缴纳公积金,2020年7月-2020年11月断缴公积金,现需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两年公积金记录,请问2020年7月-11月可以个人补缴公积金吗?
ask2594219583|2022-08-01 07:4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龅牙苏2010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个人补缴疫情期间(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未缴存的公积金,视为连续缴存。贷款业务涉及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具体情况建议咨询贷款业务办理机构(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机构网点:
2022-08-02 14:4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