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存账户补缴后再缴存
2018年7月开设个人自愿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其中2018年10月和11月这两个月于18年12月个人补缴,其余月份均正常按时个人缴存,请问补缴的2个月能算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连续缴存的时间内吗?谢谢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需逐月连续缴存才能认定为连续缴存的记录,补缴的月份不计入连续缴存时间。
2020-02-13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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