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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缴存账户2020年1月是否可以补缴的问题

你好,本人2019年10月启封个人账户,10.11.12月均有缴纳,2020年1月未缴存公积金,2月单位有缴纳,3月又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请问1月份未缴纳是否可以线上申请补缴而不影响连续性,如不可以,是否造成断缴,有何影响,谢谢。
ask423607326|2020-04-06 07: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427615758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申请的,无论单位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均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申请的,分两种情况处理:1.职工申请时,单位已办理缓缴或阶段性停缴手续的,经批准后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 展开
2020-04-08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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