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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一套房子,价格30万,但房主说急需钱,叫我先付10万给他个人账户,等银行贷款下来再还我,这样合法

房主给我开了个收据,上面签名还按了手印。并在中介公司签了购房协议。正式合同还没签。我想请专家高手指点,这样合法、安全吗,。贷款下来,银行会把30万打入房主的帐号,那我就等于付了40万,我想请教怎么样才能安全取回我那多付的钱啊。感谢!
孔雀河畔|2010-10-25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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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b83

你可以让他跟你去公证处或者律师那做一个公证或者见证,主要内容是你找一个可靠的人,让房主委托你这个人去代收银行贷款中的十万或者全部。建议:最好把银行贷款放到中介帐户上,他们一手托两家。会为你考虑的。
2010-10-25 12: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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