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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购房提取公职金

您好,本人18年的时候与配偶都不是广州市户籍,是东莞户籍。2018年4月(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广西购买了一套房子(公积金贷款)。现在想提取公积金,请问可以申请吗?我在2018年9月、2019年3月已经因租房提取过公积金(每月600元),现在我的户口是广州市集体户,请问我到了2019年9月可以以贷款购房理由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 展开
周亚博|2019-07-18 07: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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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符合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可以提取,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另本次购房提取需与上次租房提取到账相隔180天及以上。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 展开
2019-07-19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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