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一、请先与员工核实其之前是否已有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若已有则办理本地转移业务,将住房公积金账号转至单位后再办理启封正常汇缴。若未有,则为职工设立个人账号。职工个人账户设立(一)申请条件: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一、请先与员工核实其之前是否已有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若已有则办理本地转移业务,将住房公积金账号转至单位后再办理启封正常汇缴。若未有,则为职工设立个人账号。职工个人账户设立(一)申请条件: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或单位自行登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开设个人账户。(三)办理材料:1.提供《住房公积金___年___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一份,人数较多的则提供《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无需再填写《住房公积金___年___月汇缴、变更表》;2.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创兴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二、我市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将于2018年7月开始办理,办理周期为2018年7月至12月。为确保年调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2017年)工资核算、缴存基数和比例确定、信息采集等工作(相关表格可从我中心网站下载)。自2018年7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提供单位缴存职工信息下载,请各单位今后自行做好职工信息采集管理工作。为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办理年度调整的单位每月仍须按原基数和比例连续为职工缴存,待调整后再根据实际差异进行补缴或退款。另,各缴存单位如需下载职工信息的,可于2018年6月30日前到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自7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提供单位缴存职工信息下载服务。2018-2019年度调整工作尚未开展,如有相关文件发布,请及时留意我中心官方网站。谢谢您的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