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租房合同期内第二次提取为什么还要
本周二在工行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办理租房公积金提取,这是本年度第二次提取,在同一租房合同期内,我本人及配偶名下也无任何房产。为什么今天接到工行电话说公积金中心要求我提供无房证明。可以请中心说明原因吗??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质不动产或我中心核查结果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需按原规定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和规定的其他提取资料,每半年前往任一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办理。由于涉及您本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及账户安全因素等方面的考虑,“在线咨询”只解答常规归集、贷款业务问题,如汇补缴、转 展开
2017-12-29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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