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金销户后重新提取
你好,我的公职金账号于2016年3月离职时通过销户的方式提取了余额并销户。然后在同年8月重新入职了一家广州的公司,公司重新帮我购买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能否继续用我之前曾经提取过公积金的那套房产提取公积金呢?我的房产在佛山的,一次付款购房,没有贷款购买,之前提取的公职金还没有达到个人可提起的总额度。谢谢解答。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不涉及审批细节。由于涉及特殊情况且没有看到具体的提取申请资料,故无法明确答复。建议您带齐相关的提取材料原件到经办网点详细咨询。谢谢您的咨询!
2017-03-08 14:58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