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企业无替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人所在企业是广东宏达建投控股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有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宏一投资策划咨询有限公司等几家。本人到此企业已有一段时间,发现到目前为止这企业都没替我们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这企业行为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就敬请贵中心采取应有手段敦促此企业严格执行及补缴之前未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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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你咨询的问题,请您进入我中心网站“投诉建议”栏中填写您单位及您个人有关信息后,我中心再作进一步的处理或指引。“投诉建议”网址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2016-03-23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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