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非法以包干制收取物业费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决定,长期擅自以包干制收取物业费。我们通过信息公开发现,物业公司没有在街道办事处备案过物业服务合同,而在区房管局备案的唯一一份物业服务合同是2007年9月18日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虽然明确记载物业公司按照包干制方式收取物业费,但是,该合同已被生效判决认定为无效,签订该合同依... 展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已被判决失效的情况下,仍采用包干制收取物业费的情况,目前物业管理方面政策法规中没有相应罚则。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共同决定的方式重新决定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确认法律责任。
2022-06-24 14:5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