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村河镇雅苑物业管理处乱收取停车费
北京地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山第一分公司物业管理人员,在未开业主大会的前提下,制定了小区地面停车收费事项,但是根据业主购房合同,第十八条,第4项指出,小区业主共有道路旁边草坪上的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属于共有设施,由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进行管理。物业私自在小区进出口按上收费栏杆,强行让业主交钱。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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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情况可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房管局)物业科进行投诉,要求协调处理。
2019-02-27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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