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永顺镇乔庄物业管理中心停车费未与业主同意,停车费由80元每月涨至180元每月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调整居住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小区停车收费价格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请予以核实!给市民一个交待。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请求通州区住建委物业科进行调查处理。详情可致电69545207,69541425.
2019-01-03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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