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土地收益等价款问题
1.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是否需要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2.经济适用房在2008年4月11日前后按照10%和7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界定2008年4月11日前后是按照购房合同还是契税票?
其他答案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1.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按规定需要补交土地收益;2.按政府核定的价格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与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的,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再上市出售时,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的等价款。
2018-10-16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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