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州政务在官网的回答: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生育医疗报销问题,【1】符合条件的需要先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然后分娩后携带相关资料回来广州市任意区医保分中心办理零星报销, 【2】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的条件流程如下: 1)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办理条件的事宜,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2、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如流产引产或实施计生手术,可不受12周限制。(说明:1.产检分娩 展开
这是广州政务在官网的回答: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生育医疗报销问题,【1】符合条件的需要先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然后分娩后携带相关资料回来广州市任意区医保分中心办理零星报销, 【2】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的条件流程如下: 1)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办理条件的事宜,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2、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如流产引产或实施计生手术,可不受12周限制。(说明:1.产检分娩或异地流产引产、实施计生手术的必须办理,且办理后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本地流产引产或实施计生手术的,可不办理,凭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自主选择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男职工配偶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条例》等规定,属于职工,享受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 2)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所需材料的事宜,请携带以下资料: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2、《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含预产期的相关病历资料;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资料(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查询不到的,可由参保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上做出书面告知承诺,模板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4、有效身份证件;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委托情形中的委托书与介绍信可不单独提供,由委托人在《申请表》单位/个人意见栏说明同意委托即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 3)受疫情影响期间,参保人异地产检/分娩、流产引产、实施计生手术,或未就业配偶需办理生育就医凭证的,需前往各医保分中心办理生育就医确认的,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进入广州市医保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页面,在“公共服务”栏内,通过浏览或检索的方式,选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根据业务指引提交申请后,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处理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反馈处理情况。 【3】零星报销的条件: 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条件的事宜,条件如下:1、参保人因急诊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经批准在异地就医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与计划生育医疗费用;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在分娩、人流、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请支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3、参保人在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 【4】零星报销的材料: 关于您咨询办理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所需材料的事宜,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2、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加盖医疗机构的收费业务用章);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含项目名称、药品剂型及剂量、规格、项目单价等;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4、门诊需提供相应门诊病历,原件核验后存留复印件;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原件核验后存留复印件;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资料(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查询不到的,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上做出书面告知承诺),已办理就医确认或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无需提供;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在《申请表》中说明委托内容即可)、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在《申请表》中单位/个人意见栏添加委托意见即可)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单位已事先正式向广州市医保中心来函说明,该项业务长期由某位经办人负责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该项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 2021年3月25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