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政务的回复: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根据职能部门知识点现回复如下:参保人生育假期:顺产的,98天;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 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个婴儿,增加 15天。怀孕 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怀孕 2个月以上 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 展开
2018-01-11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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