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可以先遵照夫妻的协议约定,没有达成约定的话,因为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可以等到取到完全产权的时候再进行分割,对于已经满足5年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参考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先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归属,然后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获得所有权的一方给另外一方相应的补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区 展开
2023-03-16 12: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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