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婚前买房,当时付了首付名字是他的,婚后我们一起还贷,现在5年了,因感情破裂离婚我能分...
我和我老公是婚前买房,当时付了首付名字是他的,婚后我们一起还贷,现在5年了,因感情破裂离婚我能分到房子吗?
其他答案
我在公证处办过这种房产的相关公证,从我知道的是,只要你们俩的结婚证上的日期前于房产证上的购房日期,就算是你们俩夫妻的共有财产,所以房子你是可以分得的。至于怎么分就按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总的来说你是有份的这是肯定的。
2013-08-26 10: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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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并没有认定这样的房产就一定是婚前个人财产。请看解释的条文“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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