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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婚前买房,当时付了首付名字是他的,婚后我们一起还贷,现在5年了,因感情破裂离婚我能分...

我和我老公是婚前买房,当时付了首付名字是他的,婚后我们一起还贷,现在5年了,因感情破裂离婚我能分到房子吗?
213yisheng|2013-08-26 10:3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李坤爱的小屋

我在公证处办过这种房产的相关公证,从我知道的是,只要你们俩的结婚证上的日期前于房产证上的购房日期,就算是你们俩夫妻的共有财产,所以房子你是可以分得的。至于怎么分就按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总的来说你是有份的这是肯定的。
2013-08-26 10:42
来自北京市

魁中魁

从法理上看,房子的名字是你前夫的,但这所房子是你们婚前一起买的房,婚后又一起还贷,应该是你们两人 的共同财产,已经还贷5年,未还贷款还需要共同还清,然后两各得一半房权。现实操作上,一般采取协议分房的办法,你们两人协商,分住或一人给另一人部分房款。总之要协商一致,共同处置现有房屋。如果法院判决,也不会判给其中的某一人。你应该能分到差不多二分之一的产权。
2013-08-26 10:42
来自北京市

梦之堂

。晚多视.’是卧压血以肉肘成’。
2013-08-26 10:42
来自北京市

irishu3000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并没有认定这样的房产就一定是婚前个人财产。请看解释的条文“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展开
2013-08-26 10:42
来自北京市

没事儿偷着乐呵吧

依据为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 展开
2013-08-26 10:42
来自北京市

奥利翁

你得能提供你还款的证据 比如汇款单 存款单什么的否则比较麻烦 得打官司了
2013-08-26 10:42
来自北京市
第11- 16 条,共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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